05-18
15:18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水母网“烟台民意通”的访谈现场。今天,做客“烟台民意通”的是烟台市安监局各位领导,他们将就安全生产有关问题与网友朋友互动交流。本次访谈主题是“关注安全生产 关爱生命健康”,如果您发现身边有安全隐患,或者在非煤矿山、危化品、工商贸安全监管和职业健康等方面有问题或建议需要咨询、反映,都可以跟我们互动留言,参与到我们的节目当中来。 今天做客“烟台民意通”访谈现场的是: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刘旭平 市安监局综合科科长 葛平洋 市安监局矿山科科长 白勇 市安监局规划科科长 王冬梅 市安监局监察专员 赵大江 市安监局监察支队大队长 安玉美 市安监局危化处主任科员 秦朝霞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徐毅
15:18
主持人:刘局长您好,非常感谢您能够来到本次的访谈现场。
15:19
15:20
主持人:也非常感谢您能够白忙之中来到我们的访谈现场。那么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近些年来广大群众一直都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首先,我们能不能请刘局长介绍一下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的工作情况。
15:20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刘旭平:好的。安全生产不仅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也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各级都高度重视,群众也高度关注。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继续走在了全省前列。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5:23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刘旭平:一是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今年1-4月份,我市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11人,同比分别下降30%和15.38%。其中,交通运输业,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9起、死亡6人,同比分别下降35.71%、14.29%;商贸制造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分别下降16.67%和16.67%;建筑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及其他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时,我市也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15:23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刘旭平: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落地。今年3月份我们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这也是我们第12年开展这项活动,内容包括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市领导与分管部门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各级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全市累计签订责任书、承诺书110多万份,其中重点行业企业责任书签订率100%,这样就将安全生产责任和事故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各岗位,拧紧责任链条、压实工作责任,从而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覆盖的责任体系。另外,今年作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这么两个方面,在落实政府责任方面,我们开展了领导干部包企业“双实名”的督查活动;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我们在企业开展了“学规矩、懂规矩、守规矩”这样一个活动,以此来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和企业主体责任。
15:23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刘旭平:三是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深入实施。在坚持开展日常执法检查的同时,针对重要时期安全生产特点,先后开展了“两节”“两会”和节后复工检查。与此同时,我们继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行动中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领域,邀请专家参与,集中排查各方面的问题和隐患,跟踪抓好整改落实。执行部门严格执法,坚持动真碰硬,实施铁腕执法,对风险等级高、隐患确实不能消除的,该关闭的关闭,该取缔的取缔,同时予以严厉惩处。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排查企业8.4万多家(次),查处各类隐患5.5万余处,立案查处非法违法行为271起,实施经济罚款431万元。
15:24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刘旭平:四是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重点开展了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转型升级工作。在非煤矿山领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所有矿山实施会诊检查和安全评级,今年6月底前完成分类评级;针对每个头顶库的生产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逐库编制了治理方案,加大了治理力度,现有4座头顶库完成了治理任务,其他的31座头顶库正在治理当中。危险化学品领域,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顿治理一批、规范提升一批”,这样一个“三个一批”原则,统筹推进危化品安全综合整治,及时出台、大力实施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全市617家化工企业现有560家企业完成了安全生产评级工作。我们两个专项整治工作现在正在稳步的推进。
15:24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刘旭平:五是安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巩固强化。今年我局根据全市立法工作安排,牵头起草了《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条例》,这个条例都在有序进行,有望于今年6月份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组织实施,我市这个条例也是全国地级市中第一个实施此条例的。另外,我们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集中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政发[2016]30号)宣贯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宣讲骨干力量,深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集中开展宣传;突出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今年1-4月,累计培训、再培训上述三种人员是1.2万余人,高危和非高危规模以上企业上述人员持证率目前已经达到100%;我们持续开展非煤矿山专兼职队伍培训,累计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人数770多人。同时,我们还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集中参加省委党校举办的安全生产培训。以上就是我们近年来做的一些重点工作。
15:24
主持人:其实我们知道随着城市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加油站已经从最原先的这种空旷的地方搬到了与住宅小区很近的这样一个区域,周围居民也都因安全意识的提升开始更多的关注安全问题。我经常也会在“烟台民意通”上看到网友反映,为什么加油站离我们小区越来越近了,对我们的安全有没有隐患。那么加油站到底距离居民区多远才是安全的?
15:25
市安监局危化处主任科员 秦朝霞:我来解答一下这个问题。这些年,确实有不少市民反映加油站距离居民区过近。关于这个距离问题,国家有一个标准规范,叫做“国标50156”《汽车加油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它在上面有明确的规定:在加油站选址时,要充分考虑加油站与周围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其中像是:党政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这些被列为了重要建筑物,还有一类保护物。其次,体育馆、电影院、车站这些室内外公众聚会场所被列为第二类保护物。生育其他的,除此之外的这些都是三类保护物。当然,这个规范对不同级别的加油站与各类民用建筑保护物的安全距离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我就举一个我们烟台市最为常见的有油气回收系统的三级加油站为例,给大家解说一下。我们三级加油站站内汽油设备,包括加油机、油罐等与一类保护物安全间距为11米就符合要求,与二类保护物的距离是8.5米,与三类保护物为7米;那柴油设备,包括加油机、油罐的距离要求更低,与一、二、三类这些保护物安全间距均为6米。也就是说我们常见的这些加油站与一般居民区(三类保护物)的安全间距只要是超过7米肯定是符合要求的,与高层民用建筑(一类保护物)的安全距离达到11米也肯定是符合要求。这里我也要跟大家说一下,安全距离是加油站许可审查的重要内容,作为经营许可主管部门,我们一定会严格审查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请广大市民放心。
15:26
持人:好的,谢谢。那么在我们访谈开始我们提到一个词叫非煤矿山。那么据我了解,近几年各地都在进行一项叫“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工作,那么什么是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我们来请矿山科白科长给网友介绍一下。
15:27
市安监局矿山科科长 白勇:好的,主持人。开展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可能我们很多网友是比较模糊的一个概念,那么我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非矿山转型升级到底是什么样的工作。应该说,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是我们山东省继全国性的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攻坚克难这两以后,省政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又一项实际行动,也更是我们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举措。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山东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环保节约质效管理水平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95号)要求,烟台市政府于2016年8月配套下发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烟台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环保节约质效管理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16〕56号),这两个重要的文件是整个指导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开展的重要的依据。这项工作是从去年8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主要的内容涉及非煤矿山安全、环保、节约、质效四个方面,那么重点工作有三项,一个是对非煤矿山进行“四评级”,也就是刚才我说的安全、报、节约、质效这四个方面的“四评级”。第二个方面,就是对我们历史形成和正在开采的矿山存在点的空虚进行排查和治理。第三个重要工作是对现在的伪矿库进行整顿,尤其是头顶库作为重点整治的内容。转型升级这项工作历时三年,整个工作是到2018年的年底前结束,通过这三年的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要使我们烟台市的非煤矿山在安全生产水平、环境保护水平、还有矿山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地质环境保护水平和行业发展的四个效益,这五个方面得到全面的提升。
15:27
主持人:好的,我想通过白科长的介绍,大家对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有了初步了解。那么据我所知,安监局有一个监管领域叫工商贸,市局也有一个工商贸科,这个科的职责是什么,我们来请赵大江专员给大家介绍介绍。
15:28
15:28
主持人:我看到我们“烟台民意通”有一位网友问了一个非常专业问题,为什么要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工作,那具体要求又是什么?
15:31
市安监局监察专员 赵大江: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避免建设项目产生安全隐患,实现建设项目本质安全,从源头上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我们国家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为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工作程序,国家安监总局出台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这里面明确规定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定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是生产经营单位、“三同时”工作的细化要求和如果不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评价机构等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条款比较复杂,在此不再赘述。
15:31
市安监局监察专员 赵大江:目前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我们安监部门工商贸科目前仅对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同时对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核查。在这里需要重点说明的是,其他类型的工商贸建设项目,也就是除了金属冶炼以外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安监局不再进行审查,但不意味着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做这项工作了,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安监总局令第36号落实“三同时”工作,并形成相应的书面报告备查。
15:32
主持人:这里还有一个网友问说什么叫职业卫生“三同时”。
15:33
市安监局监察支队五大队大队长 安玉美:职业卫生“三同时”,这位网友,刚才我们的赵专员提到了安全设施“三同时”。我们职业卫生就是安全生产的一部分,职业卫生工作是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一项工作。职业卫生“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的防护设施与职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只要是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有效手段。我们国家2012年实行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现在已经废止,从5月1日开始到现在也就是半个月的时间,改了名字了,叫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这个修改名字改了,内容也有很大的改正,主要取消了安全监管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但是不要觉得取消了是不是管得就松了呢,不是的,它细化了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进一步规范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要部署的具体体现,这样是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效能,提升“三同时”的实施率和覆盖面。
15:33
市安监局监察支队五大队大队长 安玉美:为了落实“三同时”的管理办法,我们国家安监总局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具体的一些细节,细化的表格应该怎么做,企业应该回去以后加强学习。同时,在该通知里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强调,从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突出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流程;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履行职责及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守法意识四个方面做了强调,要求各地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进行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和新媒体的便捷性,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普及活动,深化全社会对职业病危害源头预防工作的认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15:33
主持人:我们知道端午节就快到了,每逢节庆活动的时候,有的市民都通过燃放烟花爆竹来表达自己非常高兴的心情,那么请问一下 市安监局综合科科长葛平洋,在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方面市安监局有什么规定要求吗?
15:34
市安监局综合科科长 葛平洋:烟花爆竹的监管国家有行政法规,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约束,主要从生产、经营、运输各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不同的部门监管,我们安监局主要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监管这块的监管。我们烟台从2005年到现在有没有已经取缔的产业企业,目前只是经营方面。平时大家接触比较多的是零售网点,对零售网点的办理国家安监局专门有一个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这里面规定了四个方面的条件:一是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二是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三是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四是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5:34
市安监局综合科科长 葛平洋:具体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行政许可是在各县市区的安检部门实施,如果想从事这方面经营活动的可以就近到所在县市区的安检部门咨询,或者到各级安检部门的网站上查看有关的办理规定,我们有详细的手册和指南来指导大家办理这项事。
15:34
市安监局综合科科长 葛平洋:在此,要强调一点,今年1月19日,我们烟台市出台了我们的地方法规《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这里面明确规定:芝罘区、高新区、昆嵛山自然保护区三区全境以及福山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区福山园、清洋街道、福新街道;莱山区的经济开发区、莱山街道、解甲庄街道、初家街道、黄海路街道、滨海路街道;牟平区的牟平经济开发区、养马岛等地方被划定为限放区,限放只能是在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而这里条例同时规定,在限放区域内,除在农历腊月十五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可以设置零售网点销售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销售。所以大家在办理这个证的时候要考虑到这些因素。
15:35
主持人:一直听说安监局考证非常严格,全部计算机考试,进考场面部识别,考试全程录像,80分以上才合格。我个人非常支持这种作法,因为安全的考试就应该严格,这才是对企业和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那我想问一下,我们市安全规划科的科长王冬梅,企业里什么样的工人要考安监局的证呢?
15:35
15:36
主持人:您刚刚提到特种作业,那怎样才能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呢?
15:36
市安监局规划科科长 王冬梅: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简单讲分为三步。首先,要参加培训。要到安全生产培训单位报名参加专门培训。我市现有培训单位20家,市属有3家,分别是:烟台市安全生产监测培训中心(办公地点:南山公园附近,联系电话:6254011);烟台市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报名地点:南通路72号,联系电话:6653391);山东港口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地点:冰轮路附近,联系电话:6879056)。报名前可以先打电话咨询一下报名有关事宜。为方便学员就近参加学习,各县市区也均设有培训单位,可以直接咨询当地安监局。二是,就是要通过考试。学员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再由培训单位统一为学员报名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安全生产知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理论考试就是刚才支持人所说的计算机闭卷考试的形式,它是全省统一题库,80分合格,考试全程监控,确保严格公正。理论考试合格后,再进行安全技术的实际操作考试。我们市区每个周都会组织考试。县市区也设有多处考试点,在县市区参加培训的学员可以就近参加考试和学习。三是,申办证书。理论和实操考试均合格的学员就可以申办证书了。还是由培训单位负责收集学员的相关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为学员办理证书,并发放到学员手中,这些学员就可以持证上岗。
15:36
市安监局规划科科长 王冬梅:最后注意一点,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所以持证人员要按期参加复审,过期不审,证书就失效了。复审也要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且考试合格。所以要提前2个月到培训单位报名,以免证书不能按期复审。
15:36
主持人:近期节目中有很多听众反映一个问题,自己发现身边有安全隐患,但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去反映,那么下面请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的同志为大家介绍一下?
15:37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徐毅:好的,主持人。根据相关规定,任何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及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均可向当地政府或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反映,这是全社会尤其是广大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也是我们一直在鼓励引导大家监督安全生产的主要形式,为此我们还出台了举报奖励政策,如果反映的事项一经核实将适当给予奖励。如果群众发现了隐患,可以拨打安全生产“12350”举报热线或其他有关部门公布的举报电话予以反映。反映问题原则上实行逐级进行的方式,首先向县市区有关部门反映,未予受理或者未及时处理的,可以向市级或省级有关部门反映。接到问题反映后,我们会当场告知你是否受理。如果受理的话,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调查办结;情况复杂的,可延长30日。调查结束后10日内,我们会按照你留下的联系方式,向你反馈核查结果。
15:38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徐毅: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举报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无具体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重复举报且无新的举报事实或者证据的举报事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予受理。
15:38
主持人:好的,今天我们和市安监局的领导一起聊了一些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话题,我相信对广大网友的生产生活会有所帮助。当然,在这么短的时间,我们不可能把所有的问题都谈到,只是希望进一步引起大家的关注,齐心协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大家都能够幸福安康。这也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谢谢刘局长和各位科长。
15:39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刘旭平: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15:39
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期再会。